发布日期:2015-11-16 00:00
收货验收规章制度: 1.
辰欣大药房所出售商品均有质量保证,商品配送依托所有实体门店,完成配送工作。所有送货人员均是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药店工作人员。配送员接收顾客在“辰欣大药房网上商城“所订购的商品信息,根据预留地址将商品送到顾客手中。(建议选择送货时间在9:00-17:30之间可以收货的地址) 2.
配送人员送达后务必请顾客认真清点商品数量,核对订单信息和商品是否一致。如商品有塑封包装,不得拆开检查,只检查外包装盒是否完好,有无被挤压、液体渗漏等;如商品没有塑封包装,可以拆开检查商品外观是否完好。如果发现商品缺少、配送错误、外包装破损、开箱等问题,顾客可当时向配送人员指出并且拒收。 3.
如顾客拒收,送货人员会将商品按出处返还。辰欣大药房网上商城客服人员会主动与顾客联系,并以最快的速度重新安排配送; 4.
如顾客在下订单时选择了"需要发票",请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随商品一起送到,如未收到发票,与客服联系。 注: 1.
收货验货时需在配送人员的视线范围内,打开包装,不在配送人员视线范围内验收商品,出现问题,即不予办理退货、补货。 2.
有货到付款需求的顾客请先付款再打开包装。在这种情况下,顾客先检查外包装。如外包装有破损,请在发货单上注明,并联系客服。 3.
商品成功验收之后,配送人员将指导顾客到辰欣大药房网上商城对应订单处确认收货,并可以对该次订单配送情况和商品进行评价。 |
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|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| 营业执照 | GSP认证证书 | 药品经营许可证 | 食品经营许可证 | 医疗器械许可证公司名称: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:19153760020
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号:鲁C20160010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号:(鲁)-2015-0118
版权所有: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:鲁ICP备16007121号